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音乐学(师范)专业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师范)专业设立在音乐学院。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坐落于有“东方最美丽校园”之称的南师大随园校区,是我国近现代音乐教育的发祥地之一。
学院凭借自身悠久的办学历史、先进的教育理念、雄厚的师资力量、优良的教风学风、丰硕的科研成果、一流的硬件设施,跻身全国同类高校院系前列。
学院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专业学位音乐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音乐与舞蹈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形成了从本科生到博士生的完整而成熟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院被确立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教育部“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音乐与舞蹈学”学科入选江苏省“十三五”重点学科和“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拥有“中国红色音乐文化传播研究中心”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基地;拥有一批在社会及业界具有影响力的音乐家和优秀中青年学者,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33人,博导4人、兼职博导6人、硕导42人。
学院以“教育专业、音乐专长、教师职业、美育先锋”为宗旨,“音乐学(师范)”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江苏省一流本科专业”,成为本专业江苏省首批唯一建设单位。音乐学专业通过专业师范认证,成为全国首批音乐学专业师范认证通过单位。舞蹈学(师范)专业近年来围绕人才培养创作的原创作品多次入选“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
学院本科生人才培养,围绕“音乐学(师范)”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设立“中国红色音乐史话”“歌唱风格与发声基础”“音乐专业英语基础”“中国音乐史与史学基础”“中国红色经典音乐作品赏析”等融师范与音乐为一体“音乐师范”系列课程。学院本科毕业生就业升学率常年保持较高水平,高质量升学与宽领域就业展现人才培养优势。
一、培养目标
音乐学(师范)专业面向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需求,突出音乐教育特色,致力于培养适应国家教育、文化发展及社会需要的具有区域引领作用的高层次、高水平中学骨干音乐师资人才。注重提升综合文化素养,弘扬中华美育精神,把美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为社会培养音乐教育家和音乐学家奠定基础。
二、招生计划
2022年,音乐学(师范)专业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120名,学制4年。
注:
①招生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②音乐学(师范)入校后的音乐技能课程提供钢琴、声乐、民族乐器以及部分西洋乐器教学。
三、报考条件
(一)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202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
(二)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省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2022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并参加相关考试。
四、专业考试
考生须参加生源地所在省份音乐学专业省统考,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一)我校在生源地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序,若投档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二)我校在生源地采取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考生,且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照各省专业统考的专业分由高到低排序,若专业分(统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七、相关说明
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2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720759;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25)83598436、83598093;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址:http://music.n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