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大学2018年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江西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9年,属国家公办全日制本科高校,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国家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是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教育部指派的对口支援西部的高校。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780.71亩,校园环境优美,教育资源丰富,教学设施设备先进齐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4.39亿元。现有二级教学院(部)15个,直属附属医院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9所,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专任教师889人。有2人被评为“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3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全国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37人次、第十届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5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9人。
学校现设有本科专业26个,涵盖医、理、工、文、经、管、艺等学科门类,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4个、二级学科点36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类别4个,省级示范性硕士点2个。拥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8个、省级高水平学科2个、省级“十二五”重点学科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专病)7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专病)12个。
学校拥有3个国家级科研平台。其中,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个(中药固体制剂制造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中蒙药丸剂关键技术及工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1个(创新药物与高效节能降耗制药设备国家重点实验室);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30个省部级科研平台。
学校先后多次获得“全国和全省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单位”,是“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考研升学率一直名列江西省本科院校前列,分别被评为“2010—2012年度”和“2013—2015年度”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4年,“新时期高等中医药院校‘基础素质’教育理论创新与‘双惟模式’实践”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率先在江西省高等院校中实现该奖项零的突破。2015年,学校原始创新成果——“热敏灸技术的创立及推广应用”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填补江西医学领域空白。
二、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简介
江西中医药大学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于2005年2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系我国医学类本科高校中率先设置的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学校努力把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建成我国一流的音乐治疗人才培养及科研创新基地。学校现为中国音乐治疗学会常务理事单位,2010年10月,我校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获批江西省高校特色专业。
学生在校期间,将接受全面的大学文化素质、系统的音乐理论与技能教育,接受音乐治疗临床训练和专业实践教育,毕业后能胜任综合医院、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心理咨询中心、养老院、特殊需求(自闭症,脑瘫,精神残疾,智力残疾)儿童中心以及社区卫生医疗机构的音乐治疗、心理咨询、康复保健、音乐特殊教育等职业,同时也可从事音乐文化管理,初、中级学校音乐教育、应用艺术科研等工作。
学校对符合毕业资格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三、报考条件及招生省份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具有艺术特长的文科考生均可报考(对浙江省招收艺术类考生选考科目不受限制;江苏省、广东省艺术类考生均可报考,文理不限)。
2、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省份:黑龙江、河南、浙江、江苏、广西。
3、专业成绩使用省联考成绩省份:广东、福建。
四、报考与专业测试
(一)报名
1、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报考证(无报考证者带本人学生证或学校、工作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到我校在招生省份设立的考点报名。报名费180元/人。
2、我校不接受考生跨省报考,考生只能参加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专业考试。
3、广东、福建两省考生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参加音乐类专业统考,我校认可专业统考成绩,不再另行单独组织校考。
(二)专业测试
1、考生须持身份证、报考证及我校专业准考证参加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
2、报名地点与考试时间安排:
备注:具体报名时间、地点、考试安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考试承办单位(考点)公布的信息为准。
3、考试内容:包括音乐技能、音乐素质、沟通与表达能力共3个方面,总分100分。
备注:不设笔试,声乐唱法不限。
4、专业成绩查询与合格证发放: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专业合格证的发放原则是按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比例发放。专业合格的考生才能报考我校。所有考生可于2018年4月10日后登录我校招生就业网(http://zjc.jxtcmi.com)查询成绩,专业合格的考生寄发专业合格证。
5、有关艺术类专业统考事宜,按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通过办法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
2、当地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要求根据生源所在省份的通过政策执行。
3、考生需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分省招生计划在专业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予以公布。考生专业成绩由各省分别排名。
4、通过原则:黑龙江省、河南省、浙江省、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通过原则为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份规定的艺术类普通本科批次(或相应批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校考专业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通过。在招生计划最后一名通过时,如出现专业分数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通过。福建省、广东省按艺术类统考成绩排序,文化成绩按招生省份省控线即可,考生须取得所在省份的音乐专业统考合格证。
5、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含身份、专业、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取消学籍注册。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它
1、收费标准:学费:9600元/人·年,住宿费:800元/人·年。
2、监督与咨询: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通过工作相关信息及时在“江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网”上公布,通过结果提供网上查询服务,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对专业成绩有疑问请咨询江西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对通过结果有疑问请咨询江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对专业成绩及通过结果有疑问,也可向江西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反映或咨询。
七、联系方式
江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791-87118988
江西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 咨询电话:0791-87118681
江西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1-8711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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