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艺术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
院校类型:艺术类
院校性质:公办
所在地:新疆
学历层次:本科
学院简介
新疆艺术学院,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是西北地区唯一的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是全国六所省(区)属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学院立足新疆并面向全国招收和培养各类艺术人才,是教育部规定的三十一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
学院的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新疆艺术学校。1960年升格为新疆艺术学院。1962年又调整为新疆艺术学校。1987年经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恢复成立新疆艺术学院。2002年学院通过了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随机性水平评估”的合格验收;2013年,学院又成为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单位。2014年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
办学历史
新疆艺术学院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新疆艺术学校,1960年升格为新疆艺术学院。
1962年又调整为新疆艺术学校。
1987年经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恢复成立新疆艺术学院。
2000年学院被评为“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被自治区教育厅批准为“新疆大中专院校艺术师资培训基地”。
2002年学院通过了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随机性水平评估”的合格验收。
2012年,新疆艺术学院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2013年,学院成为硕士研究生学位(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授予单位。
2014年,学院研究生教育增设艺术专业硕士学位(MFA)。领域包括:美术,艺术设计,音乐,舞蹈,广播电视和戏剧。
学校规模
截止2013年10月,学院分东、西两个校区(西校区为中专部办学基地),共占地110098.16平方米。大学部建筑总面积69251.57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47781.57平方米,图书馆5544平方米,体育场馆11923平方米。[1] 截止2013年10月,学院设有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成人专升本、成人大专、中专(附中)等办学层次。在校生6000人左右。[1] 其中,普通本科19个专业(37个方向),现有在校生3297名。[1] 2014年,位于乌鲁木齐市开发区(头屯河区)占地800多亩的新校区正在建设中。
师资力量
截止2013年大学部有专任教师245名,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67人。专任教师中现有博士、硕士7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7人,自治区教学名师1人,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1人。[1]
院系设置
学院普通本科、普通专科、成人专升本、成人专科、中专(附中)等办学层次,截止2013年,普通本科设有5个系、19个专业,普通大专4个专业;成人学院:成人大专5个专业、成人专升本9个专业、中专(附中)5个专业。
教学成果
新疆艺术学院为自治区培养输送了一批音乐、美术、戏剧、舞蹈专业和创作人才。毕业生中少数民族占总数的70%以上。他们分布在全疆各级表演团体和文化教育部门,有的成为独奏、独唱、独舞的著名演奏员,有的已成为自治区优秀专家、画家和创作人员,可谓桃李布天山。
对外交流
1990年新疆艺术学院发起,与自治区有关单位联合主办了“新疆首届丝路之花舞蹈大奖赛”和“新疆首届丝路之花舞蹈理论研讨会”,为促进新疆舞蹈艺术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受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艺术界的好评。
研究机构
新疆民间美术研究所、新疆民族音乐研究中心、西域佛教文化艺术研究所。
科研成果
美术学院教师在国家、自治区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画册20余部,承担了包括国家级重点课题在内的多个科研项目;有数十件作品先后在国家、西北地区及自治区级别的展览中获奖;学院在吐鲁番等地区设有教学实践基地,为教学和艺术实践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学院承担了“国家艺术科学规划”等多项国家及自治区级的科研项目,《新疆艺术学院学报》面向全国发行,并荣获新疆第四届优秀期刊奖及全国优秀社科学报奖。2003年以来,学院主持、参与国家级科研课题4项,省部级课题16项;出版专著10部,教材9部;发表论文415篇。
学术资源
新疆艺术学院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27.4万册,音像资料14892盘,电子书籍2.7GB。[3] 图书馆与各系部资料室互为补充,为全院教学、科研提供文献信息服务和文献资源保障。馆藏文献逐步形成以美术、音乐、舞蹈、影视戏剧文献为收藏重点、涵盖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各种载体互补的文献资源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