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节奏感的训练:不要随意减慢音速
音乐的节奏感可以既是一种基本的音乐才能,不仅有生理的基础,还有心理的感情作用在内。表情丰富的音乐之所以能感动人,其原因也在于此。由于节奏的用途是组织音乐的各种音响或音调要素,因而它同其它的要素就有着经常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就这方面来说,离开旋律与和声,离开乐句的音调发展,节奏本身是不单独存在的。有人曾把节奏看作是音乐的“呼吸”与进行的原则。节奏的性质、节奏的“呼吸”、力度等,都是由作品的 艺术内容、音乐的形象所决定的,音乐节奏是一个有艺术表现力的范畴。
在教学的第一阶段,学生会接触到一些音乐的基本知识,同时进行的理论教育主要是视唱,都能帮助学生在乐器上表现他已经掌握的各种节奏习惯。但是这主要是音乐的习惯,学生从歌唱中了解和感觉到节奏的性质,而这种了解和感觉也得在演奏上加以表现。
我们不能把本来速度很快的用十六分音符写的练习曲改用四分音符来演奏,把速度减慢四倍的害处很大,会养成学生不注意乐曲的真正速度的习惯,以致后来不愿按乐谱上所指示的时值准确地演奏,而这些时值正是音乐进行的本质。在学生理解和表现节奏的过程中,他们会遇到许多技术上的困难。只有逐步克服了这些节奏的困难以后,学生才能在演奏中表现出生动的节奏。
因此有必要对那些接受过初期教育的学生加以适当的修正,要求他同时完成各种各样的有关姿势、音的奏法、读谱、手的配合动作以及其他演奏细节等的复杂任务。
要一下子掌握这许多东西是不可能的。至于把这些技巧整理得井井有条,把它们相互联系起来,并且保持平衡.使它们内外统一,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只有节奏才能将所有这些东西组织和统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