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理基础知识:音乐的分类及特点
音乐的分类及特点
一、按声部和声部状况:
1.单声部音乐--只有一个旋律的乐曲如无伴奏的独唱、独奏、齐唱等;
2.复调音乐--是在和谐的前提下,几个曲调参差进入,它们既相互配合又独立发展的一种乐曲,复调音乐在巴赫手中,达到了高度完美的境界。
3.主调音乐--是指一个声部演奏主旋律,其余声部用和声给主旋律陪伴奏的一种音乐。海顿是主要代表人物。
二、按音乐的性质:
1.纯音乐--是完全靠音乐语言,而不是借用任何标题来表达作品的内容。它也有曲名,如“前列奏鸣曲”等,但着只是指音乐的体裁,并不表明乐曲的内容。欣赏者自己准备聆听的乐曲的作曲家所处的年代、经历、世界观以及乐曲产生的背景等,有个大概的了解。
2.标题音乐--是根据一定的主题构思并用标题暗示中心内容的器乐曲。常取材于文学、戏剧、历史、民间传说或现实生活。它们用详细的文字说明全曲及每一乐章的特性。可以说,标题音乐是音乐的文学化。标题是作曲家预先指示的一个方向,以帮助欣赏者去联想,并没有任何局限的作用。
3.轻音乐--指轻快活泼、通俗动听、结构短小的音乐,是与严肃的古典音乐相对而言的。欣赏轻音乐不需严肃的思考和理智活动,它只给人以美的享受,陶冶人的情操。
4.爵士音乐--是一种通俗的舞曲性质的音乐。是从美国黑人中兴起的,这种音乐没有固定的乐谱,每个乐手都即兴演奏,保持着大致的“默契”。即兴性一直成为爵士音乐的一大特点。可以认为,爵士音乐是美国音乐文化的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