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2019年音乐学专业招生简章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一所在国内有影响力、国际有知名度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江南大学源起1902年创建的三江师范学堂,于1958年建校,坐落于风景如画的太湖之滨——江苏省无锡市。占地3250亩的现代化生态校园,曾获教育部校园规划一等奖,被誉为“中国最美丽的大学”之一。学校曲水流觞、设施先进、功能齐全,为青年学子的学习、生活提供了优越的环境,是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在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大学评价》排行榜中,江南大学位列全国第47名。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内容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
(二)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三)参加相关专业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未组织相关专业省级统考的省份除外)。
三、合格名单公示
舞蹈编导专业考生可于4月中旬登录“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个人专业校考成绩。学校将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合格考生信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合格考生方可登录“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自行网上打印《江南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
四、录取原则
音乐学(师范)
1. 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
2.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成绩录取。
3. 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山西省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艺术类本科第二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按照投档的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录取。
特别说明:对于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不限。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五、监督保障
(一)江南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考试的统筹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
(二)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六、联系方式
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江南大学招生就业
本科招生电话:0510-85915666 传真号码:0510-85913570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214122
七、其他
(一)本简章若有与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二)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当年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江大2018音乐学(师范)本科录取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