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学2017年音乐类招生简章
●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河南省属重点高校
●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
●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一、 学校概况
河南理工大学始建于1909年,是我国前列所矿业高等学府、河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学校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河南省属重点高校。历经焦作路矿学堂、福中矿务大学、私立焦作工学院、西北工学院、国立焦作工学院、焦作矿业学院和焦作工学院等重要历史时期,2004年更名河南理工大学。2011年成为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20世纪上半叶,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工矿泰斗孙越崎、地质学家翁文灏和张仲鲁、张清涟、张伯声等众多学者执校任教,引领学校承载起培养工矿高级技术人才的历史责任,为民族工业振兴、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作出了特殊贡献。新中国成立后,学校坚持服务煤炭工业的办学方向,着力拓宽学科专业领域,成为煤炭行业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历经时艰形成的“自强不息、奋发向上”办学精神和“明德任责”校训、“好学力行”校风更是生生不息、薪火相传。
目前,学校已经发展成为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涵盖理、工、管、文、法、经、教、艺术、医学九大学科门类的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学校坚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专任教师2401人,其中院士(含双聘)10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3人,国家“千人计划”专家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省特聘教授、省管优秀专家、省教学名师、省部级学术带头人和省骨干教师等200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31人。有全日制在校生36000余人,其中研究生3600多人。学校占地面积4100余亩,建筑面积140余万平方米,设有22个学院和后备军官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安全技术培训学院。学校始终坚持“实践育人”理念,致力于培养富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建有电工电子等5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成大学科技园和大学生创业创新基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78亿元。学校坚持实施“开放发展”战略,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
学校工科优势突出,安全、地矿学科特色鲜明,理学、经管、人文等学科协调发展,建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2个二级学科(方向)博士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9个二级学科(方向)硕士点,75个本科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推免权和开展本硕、硕博连读资格,拥有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硕士以及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招生权,并在17个工程领域招收培养工程硕士。有2个省优势特色学科、21个省一级重点学科,其中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在2012年国家学科评估中居全国前10位,安全科学与工程在全国排第5名。建成10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6门国家级精品课程等55个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获得69项国家、省级教学成果奖;建有国家科技部、教育部、发改委、安监总局、国土资源部、测绘局、体育总局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科研平台49个,有国家、省部级教学科研团队38个,近五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37项,年度科研总经费突破2.7亿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百年栉风沐雨,世纪锦绣华章。站在新的起点上的河南理工大学,正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传承兴学育人、强校报国的价值追求,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奋力推进内涵、质量、特色协调发展,续写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未来的壮丽诗篇!
二、 招生专业及人数
音乐表演专业(含声乐、器乐、舞蹈三个专业方向,其中器乐方向:在河南省只招收钢琴、手风琴、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竹笛、西洋管乐),本科,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文理兼招,拟计划招生80人,分省计划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 招生范围
2017年拟面向河南、山西、湖南、浙江等省招生。
四、 专业介绍
音乐表演专业设声乐、器乐、舞蹈等3个专业培养方向,着力培养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掌握本专业所需要的基本知识、理论和实际表演技能,具备较高音乐表演能力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舞蹈、钢琴、西洋乐、民乐、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现代舞、芭蕾舞、基本乐科、数码钢琴、和声学、曲式学、配器法、外国音乐史及作品欣赏、中国音乐史及作品欣赏、合唱及合唱指挥、电脑音乐制作、歌曲作法、音乐美学、艺术概论、民族民间音乐、歌唱表演等。
学生就业主要面向专业文艺团体、企事业单位、文化艺术教育培训机构、传媒公司、学校及研究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
五、 报名条件
考生应符合国家招生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的音乐基本技能。
六、 专业术科考试及要求
我校在河南省、浙江省采用省音乐统考成绩,在山西省、湖南省采用我校专业课单独考试成绩,请考生按所在省份的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报名和考试。我校专业课单独考试要求如下:
1.考生持身份证、所在省颁发的《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及报名手续者发给我校音乐类专业准考证,考生凭《河南理工大学2017年音乐类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及考生所在省颁发的《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3.考试科目:(1)乐理、听音;(2)视唱;(3)主科(声乐方向要求选唱歌曲一至两首;器乐方向要求演奏独奏曲一至两首;舞蹈方向要求表演剧目一个(3分钟左右),并测试基本功)。
4.器乐方向考生自备乐器(钢琴除外)。
5.凡专业课考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于4月份发给《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请保存、备查)。
6.专业课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
河南理工大学2017年音乐类考点设置及考试安排一览表
七、 评分准则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委在学校招生、纪检部门的监督下,严格执行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并进行全程录像备查。
八、 收费标准
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700元。若2017年河南省出台新的学费标准,将按新标准执行。
九、 通过及复查
1.在山西省、湖南省使用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成绩,其他省份使用本省专业术科统考成绩,成绩合格,其中要求专业主科成绩在80分以上(若专业主科的满分不为100分,则要求专业主科成绩不能低于满分的80%)。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音乐类本科通过分数线。
2.考生政审和体检合格。
3.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通过。
4.新生入学后,将按国家招生工作的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清退回原籍。
招生咨询:0391—3987227、3987226(招生就业处)
0391—3987171、3987179(音乐学院)
网址:www.h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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