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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音乐学院201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来源:音乐艺考 时间:2018-02-02 作者:音乐高考培训
喜报

沈阳音乐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学院简介

沈阳音乐学院的前身可以追溯至鲁迅艺术学院。鲁迅艺术学院是1938年4月由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延安倡导建立的,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前列所高等艺术学院,毛泽东亲笔题写了“紧张、严肃、刻苦、虚心”的校训,1949年更名为东北鲁迅文艺学院。1953年在东北鲁迅文艺学院音乐部的基础上,成立了东北音乐专科学校,1958年更名为沈阳音乐学院。

建校以来,学院始终以繁荣民族音乐文化、服务人民为己任,在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新时期的不同历史阶段,均做出了突出贡献。学院为国家培养了数以万计的音乐、舞蹈人才,创作了《黄河大合唱》《革命人永远是年轻》《我们走在大路上》《我和我的祖国》等大批极富社会影响力的音乐作品,为我国的文化事业和高等艺术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经过几代沈音人的共同努力,学院不断发展壮大,在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教育教学改革与管理、人才培养与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与艺术实践等方面均取得长足的进步和发展。

学院现已建立起以本科与研究生教育为主体的教育体系。现有三好校区、长青校区、桃仙校区、大连校区4个校区,设有作曲系、民族器乐系、声乐歌剧系、民族声乐系、管弦系、钢琴系、音乐学系、音乐科技系、音乐教育学院、现代音乐学院、戏剧影视学院、舞蹈学院、大连分院、继续教育学院和附属中等音乐学校、附属中等舞蹈学校。拥有艺术学门类中的艺术学理论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设计学类本科专业14 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两个,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艺术硕士(MFA)授予权。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音乐舞蹈学”评估结果为B+,位次百分比进入11%-20%行列。2016年音乐舞蹈学获批为辽宁省一流建设学科。

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高等学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并被授予“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先后被辽宁省委、省政府确定为“辽宁省艺术类人才培养基地”“辽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民族声乐教学实践创新中心” “辽宁省高等学校鲁艺音乐文化研究院”。

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与科研队伍,设有音乐舞蹈研究所等艺术研究机构,形成了教学、科研、创作和艺术实践四位一体的教育教学体系。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人;辽宁省领军人才1人;辽宁特聘教授2人;获省教学名师奖5人;省优秀专家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优秀教师5人。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示范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优秀特色专业10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

学院先后成立了以学生为主体的北方交响乐团、北方民族乐团、北方女子民歌合唱团、北方青年合唱团、北方青年舞蹈团和北方流行乐团等多个艺术表演团体,活跃在国内外音乐舞台上。

学院坚持国际化办学道路,同国外70余所艺术院校和艺术团体建立了友好关系。与美国波士顿大学音乐学院、丹麦皇家音乐学院等30余所国外著名高等音乐院校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

未来,学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承和弘扬鲁艺的光荣传统,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坚持“植根民族,融入时代,突出特色,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创作排演精品,培养德才兼备的艺术人才,努力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国际化一流音乐院校,为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贡献力量。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文凭发放办法及种类

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音乐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

培养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艺术人才。

学 费

三好校区音乐学系音乐学理论(五年制)专业学费为8000元/年;长青校区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为13000元/年;除上述专业外,其他专业学费均为14000元/年(艺术史论、艺术与科技专业学费最终按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执行)。

学生须于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一次交齐该学年学费,我院按照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执行。

奖、助学办法

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学院奖学金: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荣誉奖学金等。

入 学

被通过的新生须按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超过两周未报到注册者(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除外),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经复查凡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辽宁省新生不迁转户口,辽宁省外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迁转。截止到报到日期,未满18周岁的新生不予迁转户口。

三好校区沈阳市内学生不安排住宿;桃仙校区、长青校区所有学生一律住宿。

就 业

在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报考相关事项

一、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往届)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其他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文件执行。

2.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通过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生范围

1.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2018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河北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和湖南省招生;其他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2.华侨、港澳台考生须到教育部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参加教育部单独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同时,考生还应按我院规定时间与地点办理相关专业报名手续及参加专业考试。

(三)考点设置

2018年沈阳音乐学院招生专业考试校考考点设在三好校区(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四)报名方式

参加2018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校考的考生均须通过“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进行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他缴费方式。

(五)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2月1日—2月5日;网上缴费时间截止至2018年2月6日;逾期不予办理。

2.“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sycmbkzs

3.网上报名时,考生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通过资格审核后再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其所缴纳费用一律不退。

4.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填、错填、漏填等而造成影响考试及通过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通过资格或学籍。

5.网上报名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律不得上传个人艺术照片或生活照片。

6.各位考生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通过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六)兼 报

我院各校区间(三好校区、长青校区、桃仙校区和大连校区)不允许兼报;在同一校区内,考生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兼报两个招考方向,初试均合格后只能选择其一参加复试。

(七)考试时间

2018年2月27日—3月8日(具体考试日程及安排将在我院本科招生网“公示公告”栏另行公布)。

网址:http://www.sycm.com.cn/info.aspx?DWid=66

(八)报名费用

初试费100元,复试费100元。

(九)校考与统考(联考)

1.报考我院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河北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湖南省)考生只参加生源所在省组织的美术类统考(联考)并成绩合格(本科最低合格要求),我院不再单独组织校考,使用考生所在省的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通过。

2.报考我院音乐学(四年制)、舞蹈学、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辽宁省考生只参加辽宁省艺术类统考,无需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我院使用辽宁省艺术类统考成绩通过。

3.除上述专业外,报考我院的其他省考生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外,还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

4.考生报考我院须确认本人所报专业符合生源所在省份对艺术类统考(联考)的要求,并获得与报考我院专业对应的统考(联考)合格证;因考生报考专业不符合所在省统考(联考)规定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统考(联考)未涉及我院的专业(招考方向)及专门化,且生源所在省份未做明确要求的,可以报名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

二、考试须知

(一)专业考试

1.初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须参加所报考专业初试。初试合格名单在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发布。

2.复试:初试合格的考生在办理专业复试手续、交纳复试费用后,方可参加所报考专业复试及专业基础课考试。复试成绩统一于2018年4月中旬在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上发布。

3.报考我院音乐学(四年制)、舞蹈学、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辽宁省外考生专业考试不分初复试,按辽宁省艺术类统考的专业考试要求进行考试。

4.报考我院音乐学(四年制)专业的辽宁省外考生演唱及演奏要求如下:

5.演唱类相关考场钢琴伴奏事宜

声乐歌剧系、胡明健声乐专家组、民族声乐系、音乐教育学院、大连分院(美声、民声)演唱类考生不得自带钢琴伴奏人员,考场均配备钢琴伴奏人员,考生须提供钢琴伴奏五线谱,考生不得使用CD等电子设备伴奏。

6.考生须严格按抽签号次序参加考试。

7.演唱、演奏、指挥类科目考试中由考场主任指定演唱、演奏、指挥类科目考试内容的全部或部分。

8.音乐学(五年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四年制与五年制)、录音艺术、音乐表演(指挥招考方向)的专业笔试科目须达到该科目试卷分值的60%方可获得复试及通过资格。

(二)专业基础课考试要求

基本乐理

1.A级:作曲系各招考方向

(1)熟知音的概念,掌握音律的基础知识;

(2)能熟练掌握、运用记谱法和各种常用音乐记号、演奏法及术语;

(3)节奏、拍子概念清楚,掌握节拍规律和不同拍子类别特征,并能进行复杂的音值组合;

(4)能识别、构成各种音程(等音程)、和弦(包括等和弦)及其转位形式,并能判断它们与调式、调性的关系;能在调式、调性功能范畴内熟练解决各种不协和音程与和弦;

(5)能识别、构成各种调式音阶及半音阶,了解调式音级及功能,掌握各种调式、调性关系;能进行小型曲式结构音乐作品旋律的调式、调性分析;

(6)译谱与移调:能熟练的使用各种改变调号、改变谱号及各种移调乐器进行移调。

2.B级:除A级以外的其他音乐类教学单位的所有专业

(1)音的概念、音高、时值、分组、音律、等音、半全音类别等内容;

(2)记谱方式、演奏记号、省略记号、反复记号、装饰音与音乐术语;

(3)节奏与节拍;

(4)音程基础知识;

(5)和弦基础知识;

(6)调式与调性基础知识。

听音笔试

1.A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专业

(1)和声音程:单音程及复音程;

(2)和弦(单谱表及钢琴谱表形式):三和弦原位及其转位,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3)和弦连接(单谱表及钢琴谱表形式):两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含D7、SII7、DVII7原位及其转位和弦;

(4)调式、调性听辨:两个升、降调号以内的各类调式;

(5)单声部旋律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

(6)节奏听写:2/4、3/4、4/4、6/8拍。

2.B级:录音艺术、指挥(乐队指挥、合唱指挥)专业或招考方向

(1)和声音程:单音程;

(2)和弦(单谱表形式):三和弦原位及其转位,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3)和弦连接(单谱表形式):两个升、降号以内各调,含D7、SII7、DVII7原位及其转位和弦;

(4)调式、调性听辨:两个升、降调号以内的各类调式;

(5)单声部旋律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

(6)节奏听写:2/4、3/4、4/4、6/8拍。

3.C级:除A级和B级以外的其他音乐类专业或招考方向

(1)音程:旋律音程、和声音程;

(2)和弦(单谱表形式):三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3)调式、调性听辨:C大调或a小调;

(4)单声部旋律听写:C大调或a小调;

(5)节奏听写:2/4、3/4、4/4拍。

(三)专业成绩计算

1.艺术学理论类

艺术史论: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最终成绩。

2.音乐与舞蹈学类

(1)基本乐理、听音笔试不计入最终成绩,只划定合格分数线;

(2)音乐表演(除指挥招考方向外)复试成绩为专业最终成绩;

(3)音乐学(五年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四年制与五年制)、录音艺术、音乐表演(指挥招考方向):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最终成绩;

(4)音乐学(四年制)辽宁省外考生:演唱与演奏考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最终成绩;

(5)舞蹈表演、舞蹈编导:复试成绩为专业最终成绩;

(6)舞蹈学辽宁省外考生:所有专业考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最终成绩。

3.戏剧与影视学类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辽宁省外考生:所有专业考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最终成绩。

4.设计学类

(1)基本乐理、听音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只划定合格分数线;

(2)艺术与科技: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最终成绩。

(四)文化课考试

1.专业最终成绩合格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课统一考试。

2.高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我院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三、通过原则

(一)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其他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除艺术史论专业外,其他专业文化课成绩通过要求不低于各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通过控制分数线,所有专业文理兼招,按各专业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通过。

艺术史论专业文化课成绩通过要求不低于各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普通类本科二批最低通过控制分数线,文理兼招,专业合格按文化课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通过。

(三)专业最终成绩排名末位的同分者:音乐类专业依次按听音笔试、基本乐理、文化课总分由高到低排序通过;其他专业类别按文化课总分排序通过,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通过。

(四)音乐学(四年制)、舞蹈学、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辽宁省考生使用辽宁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通过。

(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河北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湖南省)的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通过。

(六)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文化课加分、降分投档通过政策。

2018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


学制:三好校区音乐学系音乐学理论(五年制)和作曲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专业学制为五年;其他专业学制均为四年。

就读地点:三好校区、长青校区、桃仙校区各教学单位各招考方向就读地点为所在校区;大连校区由于暂迁沈阳教学,大连分院音乐教育系、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新生就读地点为三好校区,大连分院舞蹈系新生就读地点为长青校区。

专业考试要求

一、音乐学系

(一)艺术史论

初试:1.演唱或演奏作品一首(唱法、乐器不限,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2.基础常识问答(参考书目:曾致、江霞主编《文艺常识》,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复试:命题写作,不少于1000字。

(二)音乐学(音乐学理论)

报考要求:报考音乐学(五年制)专业的考生,考试时须提交1篇约2000字的相关论文(一式七份)。

初试:1.笔试:音乐学基础常识(中国传统音乐、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2.面试(综合测试):①论文陈述与问答;②演奏:中、外乐曲或练习曲一首(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③演唱:自选民歌、戏曲或曲艺片段一首。

复试:1.命题写作,不少于1000字;2.名曲听辨(笔试):中国传统音乐、中国近现代音乐、西方音乐经典片段;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参考书目:《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俞人豪等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中国音乐通史》梁茂春陈秉义主编,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中国民间音乐概论》周青青著,人民音乐出版社;《西方音乐史略》李应华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二、作曲系

(一)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

报考要求:报考作曲专业的考生,考试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创作的声乐作品(带钢琴伴奏)及钢琴作品各一首(乐谱形式,一式七份)。

初试: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低音声部配和声(各一题);2.歌曲与旋律写作:①按所给的动机为指定的歌词谱曲(不带钢琴伴奏)②将指定的动机或音组发展成为一定曲式规模的单声部乐曲。

复试:1.器乐曲写作:将指定的动机发展成为一定曲式规模的钢琴曲;2.综合测试:①钢琴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程度及以上) ②钢琴视奏 ③对报名时所提交的作品进行答辩;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二)录音艺术

报考要求:报考录音艺术专业的考生,考试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创作的不同风格的声乐作品两首(可不带钢琴伴奏,乐谱形式,一式七份),一定曲式规模的MIDI音乐作品一首(乐曲风格不限,须U盘拷贝包含原始工程文件和音响一份)或以声音为基础载体的电子音乐作品一首(须体现声音原型、变形、宏观结构等基本创作技巧,时间长度不少于3分钟,须U盘拷贝包含原始工程文件和音响一份)。

初试: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2.歌曲写作:按所给的动机为指定的歌词谱曲(不带钢琴伴奏)。

复试:1.根据指定的音乐动机,创作一首完整结构的计算机音乐作品(时间长度不少于2分钟后,乐器不少于5件)。要求:运用Sonar6、Cubase5、Nuendo4或其更高版本中的任意一款音序软件,按考试要求与提示,应用指定的音源进行创作;2.综合测试:①音响评鉴与MIDI基础知识问答 (参考书目:1.《数字音频基础》安栋 杨杰 编著 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 2011年版;2.《音乐多媒体入门》日本电子合成器编程协会(JSPA)编著 李庆园译 上海音乐出版社2010年第1版)。②乐器演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③针对复试中创作的音乐作品及报名时所提交的声乐作品进行讲解与答辩;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三)视唱练耳

初试: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2.歌曲写作:按所给的动机为指定的歌词谱曲(不带钢琴伴奏);3.专业笔试:听觉分析及听写内容 ①和弦:四种三和弦原、转位;四种七和弦原、转位;单谱表及钢琴谱表四声部各排列形式 ②和弦连接:三个升、降号以内各调,含D7、SII7、DVII7及DD7、DDVII7原、转位和弦;单谱表及钢琴谱表四声部各排列形式③单声部旋律:三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或民族调式 ④二声部旋律:三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或民族调式钢琴谱表 ⑤节奏:2/4、 3/4、 4/4、 6/8拍。

复试:专业面试:1.单声部视唱2首(视谱即唱,固定唱名法);2.带伴奏的单声部视唱弹唱1首(给适量时间准备,固定唱名法);3.钢琴演奏:练习曲(相当于车尔尼299程度及以上)、乐曲及复调乐曲(相当于巴赫二部、三部创意曲程度)各一首;4.专业相关知识问答;5.基本乐理笔试。

(四)指挥(乐队指挥)

报考要求:报考乐队指挥的考生,考试时须提交印刷版(复印件)专业初试考试曲目的音响资料(U盘拷贝一份)及乐队总谱(一式七份)。

初试: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2.指挥交响序曲一首或交响曲的一个乐章。

复试:1.视谱指挥指定的曲目;2.钢琴演奏:①练习曲(相当于车尔尼740程度及以上)、乐曲(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回旋曲等)与复调乐曲(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程度)各一首 ②钢琴视奏;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初、复试时,考生须自备音响资料(U盘拷贝)或自带双钢琴伴奏人员。

(五)指挥(合唱指挥)

报考要求:报考合唱指挥的考生,考试时须提交初试考试曲目乐谱或总谱(一式七份),乐队曲目须另提交双钢琴缩谱(一式七份),所有乐谱必须是清晰、准确的出版或打印乐谱。

初试: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2.指挥两首乐曲(乐队及合唱作品均可)。

复试:1.钢琴演奏:练习曲(相当于车尔尼740程度及以上)、乐曲及复调乐曲(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程度)各一首;2.专业素质测试:①单旋律视唱(四个升、降号以内) ②多声部视(弹)唱(相当于巴赫众赞歌程度)二声部节奏测试;3.声乐演唱:自选中外艺术歌曲一首;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初、复试时,考生须自备音响资料(U盘拷贝)或自带双钢琴伴奏人员。

三、声乐歌剧系/胡明健声乐专家组

初试:演唱自选歌曲两首。

复试:1.演唱自选不同于初试内容的歌曲两首(中外作品各一首,外国作品须用原文演唱,咏叹调不可移调);2.有表情地朗诵(自备散文、诗歌、寓言故事、戏剧影视人物独白均可,1分钟以内);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四、民族声乐系

初试:演唱自选中国歌曲两首。

复试:1.演唱自选不同于初试内容的中国歌曲两首;2.有表情地朗诵(自备散文、诗歌、寓言故事、戏剧影视人物独白均可,1分钟以内);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五、钢琴系

(一)钢琴

初试:1.音阶、琶音、属七、减七琶音一组(调性由考生自选);2.练习曲两首(其中一首必须是肖邦练习曲,除Op.10 No.3 No.6 Op.25No.7以外);3.古典奏鸣曲式快板乐章(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作品均可)。

复试:1.复调作品一首(巴赫平均律三声部程度及以上);2.中、大型乐曲(浪漫派、印象派、二十世纪中外作品均可);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二)手风琴

初试:1.练习曲一首(肖邦练习曲程度);2.大型乐曲一首。

复试:1.复调:三声部以上作品一首;2.不同于初试内容的大型乐曲一首;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六、管弦系

(一)管乐

初试:1.音阶、琶音(两个八度音域以上,包括连音、断音奏法);2.练习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3.协奏曲前列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相应程度乐曲一首)。

复试:1.不同于初试内容的协奏曲前列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相应程度乐曲一首);2.视奏测试;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二)弦乐

初试:1.音阶、琶音(三个八度音域以上)、双音(三、六、八度);2.练习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3.巴赫无伴奏作品一个乐章。

复试:1.协奏曲前列乐章或第二、三乐章;2.视奏测试;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三)古典打击乐

初试:1.音阶、琶音(两个八度以上);2.小鼓练习曲一首,包括滚奏技巧(中等程度及以上);3.马林巴或木琴:乐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

复试:1.小鼓和马林巴(或其他键盘打击乐器)演奏相当于协奏曲程度的乐曲各一首;2.视奏测试;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四)古典吉他

初试:1.常用大、小调音阶、琶音(两个八度以上);2.巴利奥斯和维拉·罗伯斯练习曲自选一首(高级练习曲);3.中等程度及以上乐曲一首。

复试:1.巴赫无伴奏作品一个乐章;2.协奏曲前列乐章或二、三乐章;3.视奏测试;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五)竖琴

初试:1.音阶及琶音;2.中等程度及以上练习曲一首;3.巴洛克时期或古典时期乐曲一首。

复试:1.浪漫时期乐曲一首;2.视奏测试;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管弦系各专门化初、复试均不用伴奏。

七、民族器乐系

初试: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

复试:1.不同于初试内容的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2.视奏测试(用五线谱演奏,两升两降以内);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民族器乐系各专门化初、复试均不用伴奏。

八、音乐科技系

(一)键盘乐器修造

初试:乐器演奏(除钢琴外其他演奏乐器自备),中等程度及以上作品2首。

复试:1.钢琴调律音程与音响听辨(笔试);2. 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二)弦乐器制作

初试:弦乐器演奏(乐器自备),中等程度及以上作品2首。

复试:1.乐器制作工艺技能测试(操作);2. 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三)管乐器维修

初试:管乐器演奏(乐器自备),中等程度及以上作品2首。

复试:1.乐器制作工艺技能测试(操作);2. 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四)乐音与健康

初试:1.演奏或演唱作品2首(除钢琴外其他演奏乐器自备)。

复试:1.乐音与健康基础知识;2.音乐作品听辨;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参考书目:《音乐鉴赏》人民音乐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教科书;《音乐治疗导论》修订版高天编著 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九、舞蹈学院

(一)舞蹈表演

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芭蕾舞表演、现代舞表演、国际标准舞表演

初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2.技巧;3.自选舞蹈作品表演。

复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2.自选舞蹈作品表演;3.即兴表演(规定音乐)。

注:国际标准舞表演专业考试要求

初试:1. 舞蹈基本功测试(芭蕾基训);2.国际标准舞基本组合(拉丁舞或摩登舞自选一只舞进行展示) 3.国际标准舞基本组合(拉丁舞或摩登舞各四只舞,拉丁舞:伦巴、恰恰、牛仔、桑巴。摩登舞:华尔兹、探戈、快步、狐步,不带妆。)每名考生随机抽选一个舞种进行展示。(音乐由考场准备,组合展示需有舞伴陪同。)

复试:1.国际标准舞比赛套路(拉丁舞或摩登舞各四只舞,摩登舞:华尔兹、探戈、快步、狐步;拉丁舞:伦巴、恰恰、牛仔、桑巴,穿比赛服。)每名考生随机抽选两个舞种进行展示。(音乐由考场准备、套路表演需有舞伴陪同);2.由一名考生代表随机抽选一个舞种同时进行各自展示(音乐由考场准备套路表演需有舞伴陪同);3.国际标准舞艺术表演舞(拉丁舞或摩登舞剧目、自备服装、音乐,需有舞伴陪同)。

(二)舞蹈编导

初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2.自选舞蹈作品表演;3.编舞能力测试(规定动作)。

复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2.即兴表演(规定音乐);3.编舞能力测试(规定音乐)。

重要提示:舞蹈基本功测试、技巧考核项目内容如下:

1.形象、形体、身高等身材比例;

2.软度(以踢搬前旁后腿为主);

3.原地转(小转或连续大转等);

4.移动转(以平转相关动作为主);

5.翻身类动作(以点步翻身或串翻身为主);

6.跳跃类动作(以中跳以上的跳跃动作为主);

7.个人特殊技巧(自愿展示)。

注:芭蕾舞、国际标准舞专业免试翻身类动作。

(三)舞蹈学

报考我院舞蹈学专业的辽宁省外考生,考试要求与辽宁省艺术类统考一致。

1.舞蹈基本素质测试:技巧、即兴表演;2.自选剧目表演。

重要提示:舞蹈基本功测试、技巧考核项目内容如下:

1.形象、形体、身高等身材比例;

2.软度(以踢搬前旁后腿为主);

3.原地转(小转或连续大转等);

4.移动转(以平转相关动作为主);

5.翻身类动作(以点步翻身或串翻身为主);

6.跳跃类动作(以中跳以上的跳跃动作为主);

7.个人特殊技巧(自愿展示)。

十、现代音乐学院

(一)流行音乐演唱

初试:演唱自选歌曲两首(自备伴奏音乐,U盘或MP3)。

复试:1.演唱:演唱不同于初试内容的自选歌曲两首(自备伴奏音频,以U盘提交,音频文件格式为MP3或WAV);2.朗诵:有表情地朗诵(自备散文、诗歌、寓言故事、戏剧影视人物独白均可,1分钟以内);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二)流行音乐演奏

1.萨克斯

初试:1.音阶、琶音、三度、属七和弦各一首(两个八度音域以上,包括连音、断音奏法);2.练习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3.古典乐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

复试:1.不同于初试内容的练习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2.不同于初试内容的乐曲两首(中等程度及以上的古典乐曲,其中一首必须是流行风格的乐曲);3.视奏测试;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2.电吉他

初试:1.自然大调音阶练习及关系和声小调音阶练习;2.练习曲、乐曲各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风格不限,可使用音箱清音和失真音色演奏,无伴奏)。

复试:1.不同于初试内容的乐曲两首(中等程度及以上,自备伴奏,风格不限);2.视奏测试(要求一升一降);3.即兴演奏测试(风格限定为A调Blues);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3.电贝司

初试:1.两首音阶、琶音(大调、小调、两个八度);2.练习曲、乐曲各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风格不限)。

复试:1.不同于初试内容的乐曲两首(中等程度及以上,敲击勾打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2.视奏测试;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4.打击乐

初试:1.小鼓独奏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2.四肢技能测试,MM=120;3.爵士鼓节奏练习曲两首(中等程度及以上,不同风格,每首不少于3分钟)。

复试:1.不同风格乐曲两首(中等程度及以上;伴奏自备);2.视奏测试(标准爵士鼓乐谱);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5.爵士钢琴与合成器

初试:1.钢琴练习曲一首(车尔尼740程度及以上);2.自选中、外钢琴乐曲一首(中型乐曲)。

复试:1.爵士乐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雷格泰姆、布鲁斯、布基、比波普、斯威格均可);2.流行乐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通俗、摇滚、拉丁、融合均可);3.视奏测试;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三)电子管风琴演奏

初试:1.音阶、琶音;2.练习曲一首(车尔尼740程度及以上)或快速乐曲一首(参照标准:电子管风琴作品《旋转木马》程度及以上);3.中型乐曲一首。

复试:1.复调作品(巴赫三部创意曲程度及以上)、不同于初试内容的乐曲各一首;2.视奏测试;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考生可用电子管风琴、钢琴演奏。考场提供琴为:雅马哈EL-900、ELS-02C(如考生需要使用其他型号的乐器可自备)、钢琴。

十一、音乐教育学院

报考我院音乐学(四年制)专业的辽宁省外考生,考试要求与辽宁省艺术类统考一致。

1.演唱: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时间不超过4分钟;流行唱法须自带CD格式伴奏音乐);2.器乐演奏:中等程度及以上练习曲或乐曲一首(时间不超过6分钟);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十二、戏剧影视学院

报考我院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辽宁省外考生,考试要求与辽宁省艺术类统考一致。

(一)表演(影视表演、音乐剧表演)

1.命题表演(限时5分钟以内);2.朗诵(自备朗诵作品,限时3分钟以内);3.形体(舞蹈或武术,自备伴奏音乐,限时3分钟以内);4.声乐(自备歌曲无伴奏,限时3分钟以内)。

(二)戏剧影视文学

1.影视作品分析(看一部规定的影片,看完影片之后写出1200字左右的作品分析。作品分析主要内容:概述作品的故事情节、主题思想及如何以艺术手段和方式表现作品的主题思想,尤其侧重于分析编剧的思维和艺术手法),观看作品后答题时间为90分钟;2.文学常识:主要考查考生的阅读量以及理解、掌握中外文学作品的程度和数量;3.命题编写故事:要求做到三有,即有人、有事、有情。有人:即故事中的人物有个性,有特点;有事:以事件为纽带,编写出人物对事件的态度及具体的人物行动;有情:即喜、怒、哀、乐、悲、恐、惊,编写的故事能体现人物的真实感受,字数在1000字以上。文学常识和命题编写故事答题时间共为120分钟。

(三)广播电视编导

1.即兴演讲:考生抽取给定演讲题目,准备3分钟后,在3分钟之内演讲;2.艺术特长:小品、曲艺、声乐、舞蹈、器乐等任选一项,所用乐器除钢琴外自备,考生一人考试,不许其他人配合考试,考试时间3分钟内;3.电视作品分析(笔试):①观看电视作品,可以在观看时做必要的记录;②按试题要求对电视作品进行分析,完成分析文章;③观看电视作品后答题时间为90分钟;4.文学艺术常识: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

(四)播音与主持艺术

1.朗诵:朗诵指定稿件,准备3分钟后参加考试,朗诵稿件在3分钟内;2.即兴演讲与形象气质:考生抽取给定演讲题目,准备3分钟后参加考试,在3分钟之内演讲;形象气质考核与即兴演讲同步进行;3.艺术特长:小品、曲艺、声乐、舞蹈、器乐等任选一项,所用乐器除钢琴外自备,考生一人考试,不许其他人配合考试,考试时间3分钟内;4.笔试内容:语言基础知识考核,考试时间为60分钟。

十三、大连分院:

详见相关专业方向的专业考试要求。

交通指引:

沈阳音乐学院(三好校区)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沈阳站:乘坐环路、225、502路到展览馆下车,南走500米。

沈阳北站:乘坐244路到展览馆下车,南走500米。

桃仙机场:乘坐机场巴士1线到展览馆下车,西走500米。

公交线路:环路、117、135、152、169、214、222、225、238、239、244、265、272、282、502。

地铁线路:乘坐地铁二号线到工业展览馆站下车,南走500米。

有轨电车:从桃仙机场乘坐有轨电车2号线到白塔河路站下车,步行600米换乘地铁2号线到工业展览馆站下车,南走500米。

一、三好校区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邮政编码:110818

电 话:(024)23894405

传 真:(024)23894405

网 址:http://www.sycm.com.cn

二、长青校区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文汇街18号

邮 编:110168

电 话:(024)62338001

传 真:(024)62339320

三、桃仙校区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凤凰大街9号

邮政编码:110169

电 话:(024)23790631

传 真:(024)23790279

四、大连校区

大连校区由于暂迁沈阳教学,大连分院音乐教育系、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新生就读地点为三好校区,大连分院舞蹈系新生就读地点为长青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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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考生:我院从未委托任何校外机构及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所有招考相关信息及本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均由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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