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当前位置:>>乐理教学>>正文

基础乐理知识--音的性质

来源:音乐艺考 时间:2018-07-18 作者:音乐高考培训
喜报

在自然界中能为我们人的听觉所感受的音是非常多的,但并不是所有的音都可以作为音乐的材料。音乐中所使用的音并不是杂乱无章的,它们是人们在长期的音乐实践中为了表现自己的生活和思想感情而特意挑选出来的。这些音被组成为一个固定的体系,用来表现音乐思想和塑造音乐形象。

一.音的产生

声音的产生是由物体的振动引起的。

不同物体振动时所产生的振动方式,频率不同就产生了不同的音波,音波通过不同的介质(固体、液体、气体等)传播,作用于我们的听觉系统,于是我们就听到了声音。

人耳能够听到的声音大致在每秒振动11次——20000次(每秒振动1次叫1赫兹,用Hz表示)左右这个范围之内,比这个范围少的的音波叫次声波,比该范围多的音波叫超声波,人的耳朵是听不到的。

我们在音乐中所使用的音也并不是包括在11Hz(赫兹)——20000Hz内的所有音,而是经过挑选的有一定音高差别的音。

音乐教学

二.音的四种性质

声音有高低,强弱,长短,音色等四种性质。音的四种性质,在音乐表现中都是非常重要的,但音的高低和长短则具有更为重大的意义。一首歌,不管你用人声演唱或用乐器来演奏(音色),用小声唱或是大声唱(强弱),虽然音的强弱及音色都有了变化,仍然很容易辨认出歌曲的旋律。但是,假如将这首歌(相对之间)的音高或音值加以改变的话,则音乐形象就会立即受到严重的破坏。因此,不管创作也好,演奏演唱也好,对音高和音值应加以特别的注意。同样,不同的音色和不同的强弱对于音乐的表现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音色对于音乐形象的性格描绘十分重要;强弱是表现乐感的极其重要因素。

1.什么是音色?

音色指音的感觉特性。是音乐中极为吸引人、能直接触动感官的重要表现手段。发音体的振动是由多种谐音组成,其中有基音和泛音,泛音的多寡及泛音之间的相对强度决定了特定的音色。人们区分音色的能力是天生的,音色分为人声音色和器乐音色。人声音色高、中、低音,并有男女之分;器乐音色中主要分弦乐器和管乐器,各种打击乐器的音色也是各不相同的

2.音的长短

发声体振动保持延续时间的长短就是声音的长短。延续时间长,发声的时间就长;延续时间短,发声的时间也就短。音的长短也叫做音的时值。

不同长短的音相互结合起来,就产生了音乐的节奏、节拍,被称为旋律的骨架。所以说音的长短在音乐中是十分重要的。在演唱、演奏音乐时一定要掌握好音的时值。

3.音的高低

声音的高低是由发声体振动的频率所决定的,不同的频率就决定了不同的音高。振动次数(赫兹)多,声音就高,反之亦然。音的高低简称为音高。

在音乐中所使用的音一般在16Hz——7042Hz之间,要比一般钢琴所包含的音域稍宽一些,而再比这些音高或低的音就失去审美意义了,所以不予使用。

在音乐中音的高低是整个音乐的灵魂,,音高的变化往往会带来音乐的形象的改变;如果在演唱、演奏中有音不准,就会扰乱整个音乐的进行。

4.音的强弱

音的强弱是由发声体振动的大小范围(振幅)来决定的。一般来说,发声时用于振动的力量大,发声体振动的振幅就大,于是音就强,反之亦然。

在音乐中,音的强弱会形成有规律的节奏、节拍重音,产生音乐的基本律动,不同的音乐风格就有不同的强弱规律;音乐情感的表达也同样离不开音乐强弱的变化。可见音的强弱是十分重要的。

天籁荣誉